为解决家长在提交入园入学材料中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目的,以简化流程为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构建全区“公办园入园办理一件事”和“义务教育入学办理一件事”更便捷、更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
二、工作目标
深化入学方式改革,借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线上办理,扩大线上报名覆盖面。进一步规范入园入学材料采集,解决材料真实性校验等问题。
聚焦学生家长在公办园入园、“幼升小”(即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和“小升初”(即义务教育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报名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通过精简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数据共享等举措,打通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社保等部门的户籍、不动产、房屋交易、社保证明等“数据孤岛”,实现家长报名“掌上办”“爽心办”。
三、工作任务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各盟市、旗县要站在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切实加强统筹领导,教育部门要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3号),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按照“两为主”政策,统筹随迁子女入学,梳理“入园入学一件事”实施过程中系统开发、信息校验证、招生服务片区划分等问题,做好风险预判,制定本地区多部门参与的《“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和办事流程指南。
2.减少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得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二)数据共享阶段
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数据对接工作,确定工作流程及相关办件要素信息(如不动产数据接口与一体化平台对接、户籍数据对接等),完成平台建设。
1.教育部门:负责前期“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软件开发部署,梳理新生入园入学报名事项要素,制定报名须知、学区划分图、报名公告等服务指南;牵头做好系统审批人员信息收集,组织系统测试、培训、宣传等工作;做好入园入学报名的所有管理与统筹工作。旗县级教育部门要明确各学校的招生服务片区,避免因招生服务划分不细出现遗漏。
2.公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为“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开通人口户籍信息核查和查询服务功能。
3.人社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将社保信息相关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或信息共享,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相关核验工作。
4.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明确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对接,对不能通过系统直接调取的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相关核验工作。
5.住建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相关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或信息共享,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相关核验工作。
6.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将营业执照信息相关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或信息共享,盟市、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相关核验工作。
7.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在本地政务服务网将“入园入学一件事”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专栏,统一网上服务入口。协助教育部门针对‘入园一件事’系统开发部署提出技术性指导建议,做好与本地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8.有由地方行政审批局办理营业执照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沟通对接,做好相关数据对接、共享及信息核验工作。
9.各盟市、旗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地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中明确参与部门及分工,不局限于上述部门及其分工。
(三)招生实施阶段
1.各盟市教育部门要指导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在系统搭建后,联合好相关单位,组织各中小学做好网上报名指导培训及演练等工作。要在学校设置线下代办点解决不熟悉手机、电脑操作的部分群众电子报名问题。
2.在线上办理审核阶段,各盟市要指导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选派素质好、熟悉招生工作及计算机技术的人员,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线上审核、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3. 各盟市要指导旗县有关部门通过网络平台、公众号、网站、电视等多种媒介,做好“入园入学一件事”线上办理宣传工作,公布网上报名条件、时限、方式方法及线下报名有关要求,及时解答公众报名疑问,并设置专用咨询电话,畅通民众咨询途径。
4.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注重“入园入学一件事”改革工作经验的积累,及时发现问题并更正,保证“入园入学一件事”工作顺利实施。
(四)线下报名阶段
各盟市教育部门要指导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未线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线下报名工作,原则上8月15日前要完成线下报名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规范入学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各类信息采集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招生简章》的监管。
2.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地要及时公布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等,设置招生咨询服务和举报监督电话,及时解答家长咨询,增强招生工作的信息透明度。
3.强化协作工作机制。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和营商、户籍、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地要选派精通业务的同志负责系统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网上报名咨询等各类问题,做好舆情管控,及时化解和消除不良影响。
为解决家长在提交入园入学材料中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目的,以简化流程为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构建全区“公办园入园办理一件事”和“义务教育入学办理一件事”更便捷、更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
二、工作目标
深化入学方式改革,借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线上办理,扩大线上报名覆盖面。进一步规范入园入学材料采集,解决材料真实性校验等问题。
聚焦学生家长在公办园入园、“幼升小”(即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和“小升初”(即义务教育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报名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通过精简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数据共享等举措,打通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社保等部门的户籍、不动产、房屋交易、社保证明等“数据孤岛”,实现家长报名“掌上办”“爽心办”。
三、工作任务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各盟市、旗县要站在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切实加强统筹领导,教育部门要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3号),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按照“两为主”政策,统筹随迁子女入学,梳理“入园入学一件事”实施过程中系统开发、信息校验证、招生服务片区划分等问题,做好风险预判,制定本地区多部门参与的《“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和办事流程指南。
2.减少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得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二)数据共享阶段
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数据对接工作,确定工作流程及相关办件要素信息(如不动产数据接口与一体化平台对接、户籍数据对接等),完成平台建设。
1.教育部门:负责前期“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软件开发部署,梳理新生入园入学报名事项要素,制定报名须知、学区划分图、报名公告等服务指南;牵头做好系统审批人员信息收集,组织系统测试、培训、宣传等工作;做好入园入学报名的所有管理与统筹工作。旗县级教育部门要明确各学校的招生服务片区,避免因招生服务划分不细出现遗漏。
2.公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为“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开通人口户籍信息核查和查询服务功能。
3.人社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将社保信息相关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或信息共享,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相关核验工作。
4.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明确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对接,对不能通过系统直接调取的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相关核验工作。
5.住建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相关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或信息共享,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相关核验工作。
6.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将营业执照信息相关系统与“入园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或信息共享,盟市、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未能从系统直接调取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相关核验工作。
7.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在本地政务服务网将“入园入学一件事”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专栏,统一网上服务入口。协助教育部门针对‘入园一件事’系统开发部署提出技术性指导建议,做好与本地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8.有由地方行政审批局办理营业执照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沟通对接,做好相关数据对接、共享及信息核验工作。
9.各盟市、旗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地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中明确参与部门及分工,不局限于上述部门及其分工。
(三)招生实施阶段
1.各盟市教育部门要指导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在系统搭建后,联合好相关单位,组织各中小学做好网上报名指导培训及演练等工作。要在学校设置线下代办点解决不熟悉手机、电脑操作的部分群众电子报名问题。
2.在线上办理审核阶段,各盟市要指导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选派素质好、熟悉招生工作及计算机技术的人员,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线上审核、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3. 各盟市要指导旗县有关部门通过网络平台、公众号、网站、电视等多种媒介,做好“入园入学一件事”线上办理宣传工作,公布网上报名条件、时限、方式方法及线下报名有关要求,及时解答公众报名疑问,并设置专用咨询电话,畅通民众咨询途径。
4.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注重“入园入学一件事”改革工作经验的积累,及时发现问题并更正,保证“入园入学一件事”工作顺利实施。
(四)线下报名阶段
各盟市教育部门要指导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未线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线下报名工作,原则上8月15日前要完成线下报名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规范入学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各类信息采集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招生简章》的监管。
2.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地要及时公布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等,设置招生咨询服务和举报监督电话,及时解答家长咨询,增强招生工作的信息透明度。
3.强化协作工作机制。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和营商、户籍、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地要选派精通业务的同志负责系统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网上报名咨询等各类问题,做好舆情管控,及时化解和消除不良影响。